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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沐猴衣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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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叶铿然在做他这辈子最尴尬的一件事。

    他抱着一个比他还高的男人奔出澡堂,在众目睽睽之下骑上快马,又在众目睽睽之下策马绝尘而去。怎么看怎么像哪里不对的抢亲……

    特别是当这个男人嘴里还在大声喊“你干什么快放下我!”时。

    作为一名军人世家出身、严谨自律的年轻将领,叶铿然的忍耐力向来很强,但这个男人接下来诸如“大家都在看我们这样真的好吗”、“请高一点我的臀部被马鞍硌到了”之类的喋喋不休,终于让他在隐忍的沉默中爆发了。

    “将军,闭嘴!”

    是的,叶铿然劫持的是他的上司,统帅十万边疆骁骑的将军——此刻,这人的身上有七八处刀伤都在渗血,腿上有一个箭洞,深可见骨。若不是叶铿然架起他,他一步也挪动不了。之所以用抱的,而无法用背的,因为对方胸前抱了一个大大的白色的瓷坛。

    瓷坛里装的似乎是骨灰。

    若不是要保护这坛骨灰,将军大概也不会沦落到被人追杀到澡堂而且伤得这么狼狈的地步。毕竟,是西南边陲战功赫赫的修罗将领,十四招“浮云剑”万夫莫敌的战神。叶铿然出现时,将军的第一句话是:“瓷坛要是打碎了一点,我打碎你的脑袋。”

    这并不是开玩笑。年轻的将军平常很爱笑,笑起来潇洒快活,完全没有三军将帅的架子。但说这句话时候,他的眼神就好像粉饰的漫天云霞都被罡风吹走,露出一片铅灰色的天空。

    那种眼神,比流血的刀伤和裸露的白骨还要可怕。

    所以叶铿然直接横抱起将军和他的骨灰,哦不,不知道是谁的骨灰,策马突围逃逸。

    千里江陵,两岸猿声。

    一叶轻舟把荆州城甩在身后,远山近水苍翠欲滴。甩开追杀者之后,二人走水路顺江南下。将军把头从船舱里伸出来:“猴子真吵啊。”

    “……”你更吵。

    “只听得到猴子叫声,怎么看不见猴子呢?停船去岸边怎么样?”将军跃跃欲试,不顾自己浑身伤口连动弹都很难,“听说猴子能穿戴衣服,模仿人的样子,跳到小船上喝酒,哈哈。”

    他说到这里突然打住了。

    叶铿然本来沉着脸不想理他,此刻顺着他的目光往岸边看去,突然看到一个少女窈窕的身影在树梢惊鸿一瞥!小船离岸边不远,可以清楚看到随风起伏的绿叶掩映着一袭宽摆长裙,醒目的红蓝双色,正是时下楚地丽人流行衣装。但那少女行动敏捷迅速,在树梢间穿梭的姿势却更像猿猴。

    两人诧异对视一眼。将军满脸期待:“女人?”

    “穿衣服的猴子而已。”叶铿然面无表情。

    的确有顽皮的猴子偷取人的衣衫冠帽,穿戴成人类的模样玩耍。就在他们对话的片刻,岸边少女身影很快消失不见,天地间只剩下摇船的欸乃水声,打碎了两岸青竹倒影。

    二

    天快黑的时候,小船到达了汉阳郡。

    诗里画里的汉阳小镇临水而立,金色晚照涂抹得远近屋瓦小巷都有种温柔味道,炊烟与饭菜的香味袅袅飘来。不知是谁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将军半死不活地问叶铿然:“你带铜钱了吗?”

    “没有。”叶铿然冷冷回答。

    将军顿时哀嚎:“叶校尉,你果然不靠谱!”

    叶铿然额角青筋微暴,死里逃生舍命相救,原来比不上带钱靠谱……

    “吃喝住宿怎么办呢?洗澡更衣怎么办呢?女人花酒怎么办呢?”将军悲痛地控诉,“更别提汉阳城的招牌鸭脖子了!”

    叶铿然顿时有种“你还是先拧断我的脖子吧”的严重挫败感,他沉着脸说:“我们是在逃命,不是在游山玩水。”

    “游山玩水赶景点的那些家伙,有时候也忙得像逃命,”将军笑眯眯地一瘸一拐,“反正我腿受伤了走不快,只能慢慢走了。”说完惬意地打了个哈欠。

    叶铿然咬牙切齿地架起身边的无赖,突然听不远处的小巷传来一个焦急的声音:“圆圆,快跟我回家吧。”随后是女子哽咽的声音:“我不回去。”

    夕阳下,只见一个书生穿着洗得发白的布衣,满头大汗地站在巷口,样子很焦急。不肯回家的女子看来是他的小妻子,被小巷拐角遮住,只露出衣裙的一角。

    叶铿然朝那里看了一眼,便觉得莫名眼熟,那露出来的一角红蓝二色宽摆长裙,与他们在小舟上看到的,竟有几分相似!

    衣服有重款不足为奇,人脸却肯定没有重样的。等他走过去想把那姑娘也看个仔细时,却不由得确认般地回头,愕然看了那书生一眼。

    “……”一定有哪里不对!

    叶铿然身高近八尺,因为气度挺拔,看上去比实际还要高,无论是身材还是气场,都足以俯视大多数男人。

    但那种近乎不可思议的“你弱爆了”的完败感,从这个文弱书生……的小妻子身上散发出来。

    巨大的阴影整个遮挡了叶铿然愕然的目光。姑娘比他高出整整两个头,半袖小衫露出的雪白臂膀也比男人还粗,放在那样一个身影上却毫无违和感。

    没错,至少从比例上来看,姑娘的身材窈窕动人,甚至在以肥为美的大唐丽人中,显得稍微偏瘦。

    这位姑娘不是胖,只是高大——比常人眼中高大的男人还要大上整整一圈!

    至于她的脸,实在是丑得太惊人了!像猿猴,不,是大猩猩。不,还是猿猴……叶铿然有点分不清这两种动物,但不是猿猴就是大猩猩!能让冷淡自律的叶校尉在心中吐槽纠结到这个地步的,真是一对凛冽的招风耳和巨大的鼻孔啊!

    将军的节操在这个时候就显现出来了,他严肃地说:“这位姑娘,你相公是真心劝你回家的,你看他的脚都磨破了,脚趾渗血,估计跑遍了全城才找到你!你可不能让他拖着伤脚回去。”

    果然,丑女宽阔的肩膀微微一颤,那书生则朝他们投来感激的一瞥。

    “……”叶铿然沉默。那哪里是磨破,是你刚才踩了人家一脚把血沾上去的!

    接下来顺理成章的,将军三言两语,谈笑间就把别人的妻子迅速搞定了,不不,应该说他把初次见面的男人搞定了——那个书生对他大为感激,竟与他一见如故,邀请他们到家中做客。

    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这正是两个囊中羞涩的人最需要的。

    将军嘴上还在“客气客气”,脚步却已经欢快地撒开了。

    “晚生书慕清,这是内人袁氏。”书生说话温文有礼,模样清秀倒在其次,举止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才最为难得。

    叶铿然冷漠疏离地走在几步开外,袁和猿是谐音……一定是巧合吧。姑娘姓袁,书生又叫她圆圆。那她的名字,应该就是袁圆,或者袁圆圆,不管圆圆还是圆圆圆,听起来都有点怪怪的。

    将军只说自己和叶铿然是游山玩水路过汉阳郡的,还指着叶铿然加上了一句:“听说汉阳郡的姚记鸭脖子很有名,他喜欢吃中辣的。”

    书慕清连声说着“应该的,应该的”、“有朋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酒逢知己千杯少,鸭脖子十根不多”……之类羞涩的拳拳表态,领着两个饥肠辘辘的家伙往家里走。

    三

    书生家待客的晚饭,果然摆上了姚记鸭脖子。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丑女做得一手色香味俱全的好菜,简陋的饭桌上除了鸭脖子还有苕面窝、米粑、豆皮,不值钱的原料被她的巧手做得令人食欲大开。

    大家正要动筷子之前,将军突然敛去了笑容,郑重地把那只白色瓷坛放到桌上。

    叶铿然手中一顿。将军之前那铅灰色可怕的眼神又浮现在他的眼前,他于是肃然搁下筷子。这种时刻,要先供奉逝者吧。

    虽然他并不知道,在荆州城发生了什么,白色瓷坛里的逝者是谁。

    也许在心底,他对将军的底线是无条件尊重和敬畏的。

    只见将军自己慢慢打开那个白色瓷坛,在叶铿然惊悚的目光下,一股奇怪的腐化的味道飘了出来。

    “有鸭脖子,怎么能没有豆瓣酱呢?”将军兴致盎然地伸筷子。

    “……”这!这难道不是骨灰吗?

    将军丝毫没有注意叶铿然瞬间僵硬的脸色,殷勤地对书慕清和丑女说:“这是我千里迢迢从荆州带来的豆瓣酱,书兄,夫人,你们尝尝。”

    叶铿然眼前一黑!你拼死保护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啊什么东西?谁能让他回去那九死一生、鲜血横流的群殴现场,把那个舍命保护豆瓣酱的男人的头狠狠按进澡堂的水池里……

    接下来,遭遇重大打击的叶铿然实在不愿意再看不靠谱的将军一眼,当然书慕清一个男人也没什么好看的,座中就这么几个人,他的视线无奈之下只能落在圆圆或是圆圆圆姑娘身上。

    丑女替自己的夫君和的客人盛饭斟酒,不看脸的话,她的声音相当好听,笑声清越如同茶水注入杯中。将军和书生在交谈的时候,她的眼睛总是片刻也不离自己的夫君,微笑满足,完全没有别人。

    书生家里贫寒,但四周整洁清雅,屋子里收拾得井井有条。

    毫无疑问,这是个贤惠细心的女子。

    这倒有点出乎叶铿然的意料,原本以为这样硕大的体型和奇怪的长相,可能粗手粗脚性格暴躁呢。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坐下之后,身高差没那么明显,袁圆的存在倒也没那么突兀了。晚霞落在她的笑脸上,其实,忽略硕大的鼻孔和突出的嘴,她的眼睛还是……挺正常的。

    “贤妻令人羡慕。”将军举杯,敬书慕清。

    “虽说娶妻娶德,但晚生是个俗人,”书慕清满脸不好意思却又真诚地说,“最初对圆圆一见钟情,我是被她美丽的容貌吸引的。”

    被她……美丽的……容貌……吸引……的……

    叶铿然风中凌乱了。书慕清是个老实人,说这话时也丝毫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只能说这位仁兄的审美,实在与众不同!

    酒足饭饱之后,书生家没有多余的地方,身边又有女眷。无奈之下只能在堂屋里打了个地铺,让将军和叶铿然休息。

    两个男人抵足而眠,将军身上有伤又喝了不少酒,很快睡了过去,黑暗中的眉眼有点冷,像是带伤的月光,与白日笑眯眯的模样大不相同。叶铿然随手替他搭上被子,正要入睡,屋顶突然传来响动。

    只是屋瓦轻轻一响,叶铿然的人已经掠了出去。

    黑暗中传来短兵相接的声音,似乎还有几片瓦被打碎的声音,随后一切归于寂静。

    叶铿然跃下屋顶,推醒将军:“追杀你的人已经到这里了,”他沉默了一下,“我们必须马上走!”

    将军睡眼朦胧地打着哈欠,似乎很不情愿半夜被叫醒:“不会吧,从荆州的澡堂追到这里……”

    “将军!”叶铿然沉声说,“我们再耽搁下去,不仅自己危险,还会给书生一家带来麻烦。”

    将军似乎这才从半睡半醒的状态中清醒过来:“啊,其实我也没准备久住,那,明天一早走吧。”

    叶铿然还要说什么,突然只听卧室里传来吵闹声。

    “你答应过今天不去见姚小姐的。”

    “我去买鸭脖子,不知道会碰到她……”

    ……

    静夜里,隔着薄薄的门板,丑女啜泣的声音和书生耐心解释的声音混杂在一起传出来,到后来不知道丑女说了句什么,书生终于也动了气。“无理取闹,”似乎是那个实心眼儿的书生在翻身的声音,“你早点休息吧。”

    等一切归于寂静,叶铿然才动了动僵硬的胳膊。

    刚听到吵架声时,将军立刻倒头装睡,也一把将叶铿然的头按到枕头上:“男女吵架不尴尬,被不相干的人看见了才尴尬。”

    于是,拼命辛苦装睡的叶铿然忍不住……到最后真的睡着了。力战突围,千里奔波,要说不疲惫那肯定是假的。

    这一觉无风无梦,平安睡到了天亮。

    清晨的阳光落在睫毛上时,叶铿然才睁开眼睛。

    书慕清不在家,只有丑女做好了汉阳郡风味独特的热干面和锅贴,将热腾腾的早饭端上桌。她的眼睛有点肿,显得更加难看了。叶铿然这才想起昨晚听到的吵架声,又联想起初次见面时袁圆也是在闹别扭,书慕清哄她回家的情景。

    叶铿然对男女之事毫无经验,虽然他也是快成亲的人了。他想起将军说的“不掺和”,只能假装没看见袁圆红肿的双眼,也不敢问书生去哪里了,冷冷道了谢开始用饭。

    倒是将军笑眯眯地问了一句:“书兄人呢?”

    丑女温婉有礼地回答:“他去教人读书写字,清早就出发了,夫君看你们睡得香,便没有打扰,只嘱咐我做好饭款待二位客人,说他黄昏时会回来。”

    “这样啊,”裴将军把一只锅贴塞进嘴里,吃相倒是很潇洒,“他教谁读书写字?”

    个头巨大的姑娘愣了一下,半晌才低声说:“姚府的大小姐。”

    从她的神色上看,叶铿然隐约明白了问题的所在。

    “姚府的大小姐?”将军倒是好奇地侧过头,“做鸭脖子的那个?”

    四

    汉阳郡里人人都说,姚小姐天生美貌,清水脸庞不施脂粉往太阳底下一站,就是明亮亮得晃眼。若是她再肯对你微微笑一笑,只怕是个男人,魂魄都要被勾了去。但最引人注目的,却还不是她的容颜。姚家是汉阳郡的头号富商,以做鸭闻名,特别是鸭脖子风味独特远销五湖四海。姚家有多少财富没人能数得清,但大家都说——

    谁能娶到姚家的独生女儿,就等于娶到了半个汉阳郡。

    姚小姐还未到出阁的年龄,府中奉若掌上明珠,对她千依百顺。她要读书写字,只要一句吩咐,什么样的先生不任她挑选?但她却偏偏要一个连功名都没有的穷酸书生。

    书慕清每天一大早进姚府听候差遣,傍晚时才能回家,这还不包括姚小姐隔三岔五心血来潮,让他夜里赏个月吟个诗什么的。

    这份美差,羡煞了汉阳郡里无数青年才俊。

    只是,这种羡慕未必太肤浅了。

    “啪!”一鞭子抽下去,书生的衣袖顿时开了花,姚小姐开心地拍手大笑:“快!快点!”

    书生身上背着沉重的犁,绳子深深嵌进了瘦削的肩膀里,汗如雨下,脚步踉跄。

    这里是姚家后院的花地,书生歪斜艰难前行的脚步后面,已经有长长的一溜泥土翻了起来,那是新鲜犁过的痕迹。而此刻姚小姐欢乐地拿着小鞭子,抽打正在耕地的“牛”:“嗯哼,昨天你教我‘一日之计在于晨’,要趁早晨把地耕完哦!”

    秋风吹开了一园缤纷的菊花,其中一朵飘在书生的脚下,被无情踩烂蹂躏的菊花默默地哭了。书生气若游丝地说:“小姐,我还教过你‘小牛自知才识浅,不需扬鞭自奋蹄’,你不要打了,晚生会自己走。”

    “好吧,那你快走呀!”姚小姐很好说话地点头,露出倾国倾城的微笑,随即一块小石头砸过去,正好打在书生的屁股上,对方顿时踉跄扑倒在地,吃了一嘴的泥巴。

    “你还教过我‘食不言,寝不语’,吃泥巴的时候不要说话哦。”

    “……”虽然出于教书育人的本能,书生想纠正下姚小姐“牛不吃泥巴,吃草”,但他绝不可能傻到把这句话说出来,除非他脑子秀逗了想三顿吃草。

    客观地说,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能幸存到现在,实在是一个奇迹。

    姚小姐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天资聪颖,每天那几页诗书礼易,她很快就耳熟能诵,剩下的大把无聊时光,她则会想出些新鲜的点子来打发。比如,她偶尔想看人能不能像鸟儿一样飞,于是,她命人把书生的背后插两把特制的木骨架大扇子,恰如鸟翼,让他从阁楼往下飞——结果出乎意料地飞起来了……当然不是书生本人,是池塘里的水花——阁楼下面正对着姚府的池塘。于是,那天书生被迫多次跳台跳水……

    当浑身湿哒哒几乎脱力的书生从池塘里爬起来时,他还得感谢这个池塘,让他没有直接落在土地上,血溅当场。

    聪颖过人的姚小姐每天花样层出不穷,书生脸上脖子上身上常常带着各种奇怪的痕迹。袁圆开始隐忍不语,后来有一次在书生的胳膊上看到一道三寸长的划伤时,她终于鼓起勇气偷偷跟着书生到了姚府。

    袁圆个头虽然巨大,动作轻灵如猿猴,躲在茂密的大树上将下面发生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那夜,袁圆哭着问书生能不能别再去姚府。教人读书写字,天下不是只有一个去处。就算饿着肚子没有饭吃,也好过这样的生活。可是书生安静温柔地听她说完,擦掉她的眼泪,将一件包得小心翼翼的东西递给她。袁圆打开来,整个简陋的屋舍突然间都明亮起来,那是一件美丽的红蓝色宽摆长裙,正是时下楚地丽人流行的衣装。

    “是昌绣坊里特制的,你穿穿看合身么?那天逛街时,我看你的眼睛在这件衣服上停留了好久。”

    袁圆的衣服几乎都是自己纺布做出的简陋式样,倒不完全是因为穷,而是她的个子实在太大了,所有市面上卖的成衣,她都穿不了。

    她曾经也去过一次最便宜的制衣坊,想裁一件样式简单的春衫,就算多出布料钱她也打算好了。可是那制衣坊的掌柜毫不客气地嘲笑 “哟,猴子穿衣戴帽也不见得有人样儿”,她也就不好意思再去了。

    其实不仅是穿衣服,袁圆奇怪的巨大个子和这张脸,走到哪里都会被人们异样的眼光包围。她自己倒是天生乐观不太介意人们的闲言碎语,可是,因为娶了她,书慕清也没少受嘲笑。

    在许多人眼里,书慕清这个人全身上下都恰到好处。他的容貌清丽,举止温和,待人接物彬彬有礼,放在人群中便是可以做教科书的那一个。

    只除了他欣赏女人的品味。

    “书公子怎么会娶这样大个子的怪女人?”书慕清原本在一户小康人家教十岁小童读书写字,后来他们成亲之后,因为那孩童无意间撞见她一次,被吓哭了而告终。再后来,书慕清就一直没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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