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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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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这本小书,是一场经历外遇的过程:我在跟我的小说偷情。偷情这码子事儿,虽说好歹也算个技术活儿,可毕竟不光彩,偷得再好也没人给戴大红花,我甚至不好意思告诉朋友们我在写一本关于外遇的书,怕大伙以为我在写自传。这种偷儿般的写作感觉挺不赖的,美妙刺激又心情忐忑。

    美妙的就不说了,写作本身就是一件美妙的事儿,敢写东西的人,一般都是在现实生活里有贼心没贼胆的,写作给了我不知好歹的勇气。同时,写作的乐趣还在于能满足作者的表演欲:我在写作时不得不频繁地变换着角色,一会儿是公一会是婆,一会是偷欢者,一会儿是道学家,那种两面三刀的处境让我疲惫和快乐,一个花心者在几个异性之间疲于奔命的情形大概也应如此吧,是充实还是狼狈,一时也说不清了,自己把自己折腾麻爪儿了。

    说起忐忑,是因为在这个欢天喜地的年头儿,“外遇”这种破事儿毕竟不再是个新鲜话题,弄不好就码成了一摊烂狗屎。说好听的我这叫知难而上,损着说那是胆大不嫌寒碜。倒退几分钟,当我给最后一段文字敲上句号的时候,那颗扑腾着的心才塌实下来,甚至我开始沾沾自喜地认为:写这样一本书,对我是值得的,至少我自己先教育了自己。

    “外遇”这个文绉绉的名词,是那些识文断字又感情丰富的人给自己想出的一个好辙。台湾同胞好象管这个叫“劈腿”,还有的地方叫“瞎巴”,都挺形象,也中肯;不过在我的农村老家,有个更厉害的词儿,叫“搞破鞋”,听着就不像一般良民的勾当,根本无法产生风花雪月的美妙联想。说实话,我不太情愿大家把这本书看成是写“破鞋”的书,我更愿意我的书能幸会那么几个闲人,在阅读的过程中抽空思索一下有关幸福的事儿,对我死皮赖脸写出的文字也是个伟大的升华。毕竟,要是能有人认为这些故事好歹还有点儿意思甚至意义,对我的虚荣心也是个满足。

    外遇这种事儿,源远流长。性、幸福、欲望、人性、社会风气,这里面包含了很多元素,有可以津津乐道的,也有叫人特恶心的,这大概跟宠物一样,在讲究人眼里也分品种吧。一般高人雅士的风流,更容易被传成美谈,贩夫走卒的苟且,往往被指做下流,就像野菜,在乡下常被被扔进猪圈,进了城,就摇身成了餐桌上的美味,公平与否,也不好决断,不过野菜毕竟还是野菜,只是城里人要多洗几遍并配以美器罢了。所以考证野菜的出身并不重要,大家各取所需而已,城里人不会因为乡下人拿野菜喂猪觉得自己受了侮辱,乡下人也不会觉得自己家的猪就因此有多高贵,睡醒一觉后,日子还得自己过自己的,看别人比别人都没有用。

    话是这么说,不过,扒窗根儿偷听别人的生活,一向也是人类乐此不疲的臭毛病,一时半会儿也改不了。因为不是所有人都有条件去扒窗根儿,所以小说一类的东西也就有了市场。但小说光讲故事,读者光看故事,好象也显得不太有品位,该琢磨一下的地方还是得做做思索状,至少好多文化人是这么摆姿态的,一般人多模仿一下也没害处。况且外遇这档子事儿,就像车祸一样,说撞上就撞上,提前买份保险还是有些必要的。

    和许多稍微有些自知的写作者一样,在小说里,我也没想立竿见影地解决什么社会或者伦理的问题,那不是小说家的任务。写小说的人,能找到一种方式,把自己感兴趣的故事讲出来,就已经完成了他的所有使命,多走半步,都是糊涂。所以,我只想以自己的方式讲一些我有兴趣讲的故事,并且试图把自己的一些感悟跟读者分享罢了,从没敢抱着人生导师的心态企图给人家指出一条万里无云的康庄大道来,不然我会恶心得码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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