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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六卷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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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主要看龙是哪一类的。这两条龙很忠诚。”

    邝把我们的话翻译给壮丽丽。

    杜丽丽大笑起来,用长鸣方言说了些什么,然后开始哼唱起来:“达,滴答答。”

    邝也应声哼了几句,然后对我们说:“好了,西蒙、利比—阿,坐回去吧,杜丽丽说我该给你们讲讲龙的爱情故事。”我们围着火盆坐下来。杜丽丽甚至倾着身子在听。

    “这只是个故事。”邝一开口,杜丽丽就笑了,似乎她也能听得懂英语“很久以前,有两条黑龙,是一对夫妻,住在长鸣的地下。每到春天,他们会醒来,从山下走出来,在外面,这两条龙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只是皮肤黑一些,而且十分强壮。有一天,两条龙沿着村子在挖渠,山水下来后就灌在渠里,这样一来,即使不下雨也没关系了,渠水种庄稼足够了。利比—阿,这种水该怎么称呼,天流?”

    “这叫灌溉。”

    “对对,这叫灌溉,他们为全村人做了好事,所以全村人都喜欢这两条黑龙人。每年他们都举行盛大的宴会为他们庆贺。但是有二天,一个地位很低的水神不高兴了,怎么有人没经过我允许就从河里用水呢?”

    “嗯,”西蒙搓了搓手指“这是水权。用水的权利。”

    “对,这就引发了战斗。后来水神煽动了其他部落的一些野人都是很远地方的,也许是夏威夷的,”邝向西蒙眨眨眼睛“当然是开玩笑。夏威夷是不可能的,但很远,我也不知道是从哪来的。野人用弓箭射死了黑龙人,他俩身上都布满了箭孔。死前他们缩回了泥土里,又变成了两条龙。你看!他们的脊背就是这六座山峰。那些箭射中的地方就是上千个洞穴,它们最终都汇聚在一起,通向心脏。现在一下雨,水就穿过山体,穿过洞穴,就像是眼泪一样,不能不流下来。而到了山下,就成了洪水,每年如此。”

    西蒙皱起了眉头“这我就不懂了,既然每年发洪水,为什么还说龙好呢?”

    “唉!这洪水非那洪水,只是小洪水,仅仅把地面冲冲干净而已。我一生中只遇到一次大洪水,一次大旱。应该说很运气。”

    我记得邝在去美国之前在长鸣住了十八年,但我不想打断她的故事和此刻的轻松气氛。“水神是怎么回事?”我问。

    “就是那条河——不长,洪水把他给冲走了。”

    西蒙一边拍手一边吹口哨,把杜丽丽从瞌睡中吵醒了“愉快的结局,皆大欢喜。”杜丽丽站起身伸了个懒腰,随后开始收拾饭桌,我起身想帮忙,又被她推坐下来。

    “这故事谁讲给你的?”我问邝。

    她在火盆上加了几把柴草“长鸣人都知道,总有五千年了吧,每个母亲都给小孩子唱这个儿歌,歌名就叫‘双龙’。”

    “五千年?你怎么知道的?那时的事情根本没有记载。”

    “我就是知道,因为——这样吧,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在这两条龙之间,就是这条小溪的尽头,有一个小洞穴,从这儿进去通到一个大洞,大得你都不敢相信,大洞里有一个湖,湖面上可以划船,湖水美丽绝伦,清澈见底又波光粼粼,水很深,泛着光芒,即使没有火把,你也能够看见湖边上那个古老的村落”

    “村落?”西蒙好奇了“你是说真的村子?”

    我想告诉西蒙这是邝的另一个故事,可是他头也不回。

    邝被西蒙的好奇感动了“是啊,一个古老的村子,有多老也说不确切。但那些石屋还在,没有屋顶,但墙、门廊、围栏等都有,而且里面还有”

    “等等,”西蒙插话道“你曾进过那个洞,亲眼看见那个村子吗?”

    邝十分骄傲地说:“当然。石屋里东西很多,石椅、石桌、带把手的石桶,上面刻着两条龙,知道吗——两条龙!这故事至少和这村庄一样久远。也许它更早,五千年也不止,可能上万年,谁知道呢。”

    一种被愚弄的感觉袭上我的心头,或许是她在谈另外的洞,我问:“有多少人去过那个村子?”

    “多少人?总数我也说不准,那屋子很小,不可能同时住很多人。”

    “不,我的意思是现在有多少人去那儿?”

    “现在?千万别这么想,很恐怖的。”

    “为什么?”

    “噢,你还是别问了。”

    “帮帮忙,邝,告诉我们。”

    “好吧,好吧,不过把你吓坏了可别怪我。”

    西蒙倚在压水机上,说:“快讲吧。”

    邝深吸了一口气说:“有人讲,走进这山谷里的任何洞穴,都是有去无回。”她停顿了一下“只有鬼除外。”她看了看我们的反应,我在笑,西蒙却在发呆。

    “噢,我明白了”我又一次想引起酉蒙的注意“这是长鸣方言中骂人的话,昨天我听到人说过。”

    西蒙好像反应过来了“上帝,这都是真的的话”

    邝笑了“你信吗,我是不是鬼?”

    “鬼?”西蒙笑道“不,我不是说你,我是说那个洞,如果是真的的话。”

    “当然是真的,我已经说过了,我是亲眼见过的。”

    “我好像在什么地方看到过报道,在哪来着我现在还记得是在一本导游手册上,一个洞穴中有石器时代的遗物。奥利维亚你看到过吗?”

    我摇摇头。突然觉得对于邝讲的女怒目和一半的故事,我的怀疑也许过分了。“你认为那上面说的就是这个洞吗?”

    “不,那是桂林旁边一个很大的旅游景点。但书上说这里的地貌中有上干个相似的洞穴,不少洞大概从未有人进去过。”

    “邝说的可能就是其中之一”

    “可还是难以置信”西蒙对邝说“你认为以前没有其他人到过那儿?”

    邝皱皱眉,说:“不,我没说过。很多人去过那儿。”

    西蒙的眼睛打起了转。

    “不过现在都不在了。”邝说。

    “噢,”西蒙开始打起了手势“让我们看看能不能把话说得直截了当一点。刚才你说,没有一个活着的人知道这个洞,除了你,是吗?”他等着邝肯定这个问题。

    “不,长鸣人是知道这个洞的,只是不知道确切的位置。”

    西蒙站起来边走边说:“没人知道洞的位置,但知道有这个洞。”

    “对。很多长鸣的故事都与此洞有关。很多。”

    “比如说呢,”西蒙大概是指邝说的洪水。

    邝眨眨眼,擤擤鼻,像是在从她那些鬼怪故事里搜寻些什么,其中有些秘密是我们发誓永不泄露的“最有名的例子是和外国人有关的,他们的死带来了不少麻烦。”

    西蒙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事情是这样的,时间大概是在一百年前,我并未亲眼看到,只是听长鸣人说的。四个从英国来的传教士,坐了一辆小马车,车上有一个大篷伞,两匹骡子拉着一群胖子。天气很热,车上先下来了两个修女,一个年轻而拘谨,一个年老而霸气,然后下来两个男人,一个没有胡子,另一个胖得令人难以置信。这些人都穿着中国服装,可看上去还是怪怪的。那个胖男人会说一点中文,但很难听懂。他问道:‘我们能在这儿吃点东西吗?’大家都说,‘好的,好的。’于是他们就吃啊、吃啊,吃了很多东西。”

    我打断了邝“你是不是在说阿门牧师?”

    “不,完全是两回事。我已经说过了,这不是我看到的,只是听说的,他们吃完饭后,胖子说‘嘿,听说你们这儿有个著名的洞,里面有座古城。能带我们去看看吗?’大家都道歉,说:‘太远了,太忙了,没什么看的。’那个老修女拿出一枝铅笔说,‘谁要这个,只要带我们去山洞,就可以得到它!’那时候这里的人根本没见过铅笔,毛笔当然是见过的,可铅笔真没见过。也许铅笔也是中国人发明的,我们真的发明了很多东西——比如火药,还有面条。意大利人说面条是他们发明的,其实不然,那是马可波罗从中国学去的。另外,中国人还发明了数字:零。没有零的时候,人们不知道怎样表达没有的概念。现在人人都知道零了。”邝说着为自己的玩笑笑了起来“我刚才说到哪了?”

    “你说老修女拿了一枝铅笔。”

    “噢,在我们这个穷村子,没人见过铅笔,修女展示铅笔不用墨水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个姓黄的男人拿过了铅笔,他总是认为自己比别人强,他的家族现在还在,在家族的祭坛上仍放着这枝夺去他性命的铅笔。”邝抱起手臂,似乎感受到一股悲凉。

    西蒙拿起一根木柴“等等,好像有些事还没交待,那些传教士怎么样了?”

    “都没有回来。”

    “也许他们回家了,”我说“没人看到他们离开?”

    “可那个年轻人也没回来。”

    “也许他信了基督教也去作了传教士。”

    邝疑惑地看了看我。“为什么要去做?即使如此,传教士为什么不回来拿他们的马车,骡子?不久之后,教堂为什么要派出所有的士兵去找他们?多少灾难因此而生啊,他们敲这家门,敲那家门——‘出了什么事?不说就统统烧光。’很快,大家都达成了共识,这些人简直就是土匪。直到现在,人们都还记得这件事,如果有谁争强逞能,就会说,‘嘿,等着瞧吧,要不了多久你就成铅笔人了。’”

    “你听懂了吗?”我问西蒙。

    邝侧了侧身,把耳朵冲着山的方向“唉,你们听。”

    “什么?”我和西蒙异口同声道。

    “歌声。阴人在唱歌。”

    我们都静了下来。几分钟后,细如游丝的声音在我耳边隐隐响起“听起来就像是风声。”

    “是的,对大多数人而言像是风声——呜,呜,穿过山洞。但当你经过了大的哀痛之后,就会听到阴人的呼唤,‘来吧!来吧!’你越发感到悲伤,他们的歌声也就越响亮,‘快一点儿,快一点儿!’你走过去看个究竟,发现他们快乐无比。你走进他们当中,取代谁的位置,谁就会消失。飞回阴间,一切归于沉寂。”

    “就是你曾去过的那种地方?”西蒙问。

    我本想笑的,但又顿住了。邝怎么有这么多阴阳界中和死人有关的故事。

    邝冲我说:“现在你该明白这个村名的确切含义了吧,长应该是‘唱’,鸣应该是‘绵’,像丝一样柔软而又绵长。柔软的歌,声声不息,永无止境。可有的人说这两个字时发音发成了另外的意思。‘唱’是‘长’,‘绵’是‘眠’,长眠你懂吗?”

    “你是说用唱歌催人入睡?”西蒙问。

    “不不不,长眠是死亡的委婉说法。所以人们才说,‘长眠洞,去不得,进去就到鬼世界。’”

    我的头猛地一痛“你相信吗?”

    “相信?我已经去都去过了。那有很多阴人,等啊等,像在固守着什么。”

    “可你怎么能够回来呢?”没等她回答,我又接着说“我知道,你不必非要告诉我。”我实在不想让邝再讲小包子或曾的故事,已经很晚了,我想去睡觉,而我也不想睡在一个占据了死去姑娘躯壳的人旁边。

    西蒙走到我旁边说:“我想我们该去看看那个洞。”

    “你想上当?”

    “为什么不呢?”

    “为什么?你是傻瓜啊,人到那儿会死的。”

    “你真相信这些鬼故事?”

    “当然不,但那儿肯定有什么不祥的东西,毒气,陷阱,谁知道呢。”

    “是淹死的,”邝插话道“大多数人是自己掉到洞底淹死的,里面很深很深。”

    “听到了吗,西蒙,掉下去很深很深,然后淹死。”

    “奥利维亚,你难道不明白?这可能会是一次伟大的发现。一个史前的洞穴,石器时代的房子,陶器”

    “还有白骨,”邝又加了一句,看上去她很兴奋。

    “白骨?”西蒙说“什么白骨?”

    “大部分是外国人的。他们迷了路。接着就失魂落魄了,但他们不想死,所以他们都躺在湖边上,守了很久很久,他们就都变成了白骨。”

    西蒙站起身凝望着群峰。

    我对他说:“人们在这儿迷失了心智,最终变成了化石。”

    但西蒙并没有听我说,我知道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进入山洞而带来的名誉和财富之中。“你能想象那些杂志编辑们听到我们的故事后会说什么吗?从鸡汤引出的伟大的考古发现!也许我们可以给国家地理杂志打个电话,我是说,如果未知世界认为我们没有这个故事的版权,我们可以带些陶器回去作证,对吗?”

    “我不会去那儿的。”我肯定地说。

    “那好,我自己去。”

    我想叫喊,禁止他去。但我行吗?我对他的身体、心灵和意志并没有任何权利。邝看着我,我也想冲她大喊:这都是你的错!你和你那可恶的故事!她像姐姐那样看着我,拍着我肩膀想让我安静下来,被我挣开了。

    她对西蒙说:“不,西蒙,你不能自己去!”

    西蒙转过身,问:“为什么?”

    “你不知道那洞的位置。”

    “对,但你可以告诉我,”他一本正经地说。

    “不,利比—阿是对的,太危险了。”

    西蒙伸了伸手臂,我想他是要向我们好好发泄一下,哪知他耸了一下肩“好吧,也许是的。我们还是先睡觉吧。”

    我躺在那张拥挤的婚床中间,僵直得就像大妈躺在棺材里一样。我侧着身子尽量不碰到西蒙。十个月来这是我们第一次同床而眠。他穿了一套丝织的睡袍,他不时地将膝盖或别的部位碰到我的大腿,我总是小心翼翼地挪开。但在另一边我还要防着邝的膝盖碰我脚趾,我甚至怀疑她在故意把我推向西蒙身边。

    外面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这是什么?”我轻声道。

    “我什么也没听到。”西蒙说,看来他也醒着。

    邝翻了个身,说:“山洞里的歌声,我不是说过了吗。”

    “听起来不一样,像是在抱怨什么。”

    邝又翻过身去,几分钟后,她发出了鼾声,再过一会儿,西蒙的呼吸也变得深沉了。这样一来,就剩下我一个人夹在两个睡着的人之间,孤独而又清醒,我凝视着黑暗,脑海里流动着二十四个小时来发生的一切:冷冻车与大妈的滑雪大衣,躺在棺材里的小包子和邝。那只可怜的鸡和它死前的挣扎。酒里的死老鼠,山洞中死去的传教士。还有西蒙的脸,当我们看到龙峰时他那兴奋的表情,看上去精美而奇特。这是否是我们似曾相识的旧情重现?也许我们还会成为朋友,当然,也许它什么也不是,仅仅是一瓶老鼠泡的酒。

    我翻了个身,西蒙也跟着翻了过来,我只好把自己弄得像根筷子似的以免碰到他。然而,身体在死亡之外并非想僵直就僵直的。我渴望自己的身体蜷入他的怀中,让我享受一下舒服的感觉。但如果我这么做,会使他胡思乱想,以为我已经宽恕他了。或者承认我是需要他的。他不时抽抽嘴唇和鼻子,发出他进入梦乡时常有的声音。很快我就可以感到他呼出的气浪在我的脖颈上此起彼伏。

    我一直对他睡得如此深沉感到妒忌,汽车喇叭甚至地震都不能弄醒他。此时,这固执的鼾声又响了起来,而且像是从床下发出的。细听有些拉锯似的声音,是的,是锯齿磨擦的声音,或是老鼠在磨牙,它们咬着床柱,以便在磨利牙齿之后爬上床来。“西蒙”我轻声道“你听到了吗?西蒙!”像往日一样,他的一只手臂移到了我的屁股上,头拱在我的肩上。我猛地一悸,怀疑他是否真的睡着了,或者这只是他本能的反应?我慢慢把屁股挪开,看他的手臂是否会随之移动。他呼了一声,也许他也在考验我。

    我把他的手从我身上移开,他动了动,哼哼唧唧地说:“呣,对不起。”然后又发出鼾声,转到一边去了。如此看来,他的亲昵之举只是梦中的行为,并非有意为之。我的喉咙一紧,胸口隐隐作痛。

    以往每次吵过架,他总是要和我相拥而睡并做ài,似乎身体的这种接触会弥合我们曾有的裂痕。我对这一套怨恨已久。但每当他抬起我的下巴时,我都只是稍稍抵抗一下而已,当他吻我的嘴唇、鼻子和眉毛时,我只好压住火气,憋住呼吸。因为我越是厌烦,他吻的地方就越多:脖子、乳头、膝盖。我容忍他这样做,并非因为我屈服或者是性欲,而是因为这一切都是恶意的,它不能修复什么,也无法带给我什么希望。

    我原想晚些时候和他谈谈这些问题,为什么他视回避为正常,而我却认为是个警告,为什么我们彼此不知道如何多一些交流,怎样在共同的空间里各自保留自己的一份领地。在一切还不算太晚的时候,我要知道把我们聚到一起的爱情为何减弱了,该如何修复。很多次我担心我们的爱情不够丰富,它只可以维持几年,却无法维系终身。我们错把一份小吃当作了圣诞大餐。我们像两个饥渴的人想得到丰饶的爱,却疲倦得无法说出,直至时光流逝,我们只剩下了毫无诗意的朦胧渴望。

    每次他把我的衣服脱光时,我都会想到这些事情,他在亲昵中注视我的裸体让我感到怨恨。我让他抚摩我的身体,这是他十分熟悉的身体,可他却感觉不到我的心。他想找到我的节奏,不停地说“放松些,放松些。”我慢慢滑倒,任其自然也许是错的。我最终屈服于自己的节奏,他的节奏,我们共同的节奏,爱就是一堆动作,例行公事和条件反射。

    以前刚做完爱,我会有短暂的快感,但不久就被厌恶所取代,我要重新去追忆起那些担忧——关于收获与丰饶,没有结果的爱情和绝望的死亡——它们不再是情感,而是变成了概念,愚蠢,甚至可笑。

    现在我们的婚姻已经结束了,我懂得了什么是爱。它是大脑里的一个诡计,肾上腺的一些分泌,它让体内充满了担忧与美妙的感觉,又把它们淹没在生物化的狂喜之中,你可以了解爱中的一切,但它仍然是不可抗拒的。就像那只在长眠中浮动的手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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